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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古建筑“活化”新路径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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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在全国率先将“古建筑认领”法规列入山西地方立法五年规划项目,预计2015年将出台中国首个省级“古建筑认领”法规——《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利用条例》。
  样本:港澳的“活化模式”  昔日,散落民间、线条优美、古朴大方的历史建筑,如今或衰落荒废,或蒙上商业的“灰尘”。命运多舛的古建筑,如何能在千百年后重焕新彩?  香港、澳门等地在古建筑再利用方面,已经前行一步,为人们提供了鲜活、生动的样本。  地处香港九龙旺角繁华地段的“雷生春”是“当地活化”的一大标本。这座有着80余年历史、已弃用近20年的雷氏私家住宅,历经4年“活化”,成为保留原有风貌的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诊室。这个“活化”项目以竞标形式进行,从32家非营利投标机构中胜出的浸会大学,只需要付给政府1港元的租金。  为了保护这座老建筑,里面所有需使用的旧门窗一律加装了新门窗,旧门窗仅做展示用。浸会大学哪怕要在墙上钉个钉子,都要先向政府古物古迹办事处提交申请。  引入民间“活水”,既保护了历史文化建筑,又节省了财政支出,成为香港古建筑“活化”的一大特点。而澳门在为古建筑功能置换、额外增值方面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文化财产厅厅长张鹊桥在谈及澳门“文物活化”的方式时表示,澳门为原本功能已经荒废的文物植入新功能,让文物焕发新生,如澳门博物馆和圣地亚哥酒店就是利用昔日的军事炮台“活化”而成;此外,对需要维持原功能的文物注入额外的合适功能,进一步增加文物的价值。例如澳门的标志性建筑——大三巴,除了作为遗址被保存外,还作为艺术演出的场所,举办音乐会、巡游演出等。“这些合适的新形式,充满新意,吸引社会大众多次到访,文物也不至于变成单纯的静态展示,社会效益得到持续增长。”张鹊桥说道。  合理利用与保护古建筑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古建筑只有更好地为大众所用,才能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与保护。  探索:新功能符合古建“气质”  文化的多元性决定了建筑遗产再利用方式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其过程的复杂性。目前,能否对这些“活化石”建筑进行高质量的再利用,是实现古建筑“重生”的关键因素。  张鹊桥表示,古建筑再利用的过程中,其物质空间以及古建的性格特质等非物质因素均会为其再利用带来一定的制约,不是所有的新功能都能适合被置于的古建筑之中。因此,古建筑在保护之时,必须做到新功能、新用途与古建筑气质上的一致,进而提升古建筑的现实价值。  与此同时,古建筑再利用时应当注意新功能的注入对古建筑保护产生的影响。新功能总会对承载着文物价值的硬件载体提出改造要求,稍有不慎,古建筑的价值将会受到不可逆转的破坏。因此,其在利用之时应当避免对古建筑的再次伤害。  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谈及建筑遗产再利用时曾强调,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根本原则。利用的时候,要注意从内容、形式上彰显建筑文化遗产的内涵,突出时代和地域的文化元素。无论何种形式的利用,都不能违背公民教育的准则和社会道德的底线。“活化”是为历史建筑寻找新的生命、新的用途,其没有一尘不变的固定模式。用创新的方法予以善用,将使之成为城市独一无二的文化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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